時間:2025-02-27來源:
關于全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視察報告
——2025年2月26日在漯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
市人大常委會視察組
市人大常委會:
按照省委法治政府建設有關要求和市人大常委會2025年工作安排,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耀嵩帶領視察組,對市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專項視察。視察組一行深入郾城區商橋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畜牧獸醫執法大隊以及召陵區稅務局稅費征繳爭議中心,實地察看了基層綜合執法、服務型行政執法等情況,并召開匯報座談會,聽取了市政府關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匯報,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郾城區政府就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了交流發言,視察組成員圍繞視察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較為全面地了解了市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現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4年,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緊扣服務保障現代化漯河“三城”建設大局,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以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為抓手,明確目標、統籌規劃,持續完善制度體系、深化執法體制改革、規范權力運行、促進矛盾化解,全市依法決策水平不斷提高,政府職能轉變持續深化,行政執法更加嚴格規范,“放管服效”改革不斷向縱深推進,行政權力制約監督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能力有了較大提高,法治政府建設成效顯著,我市第五次獲得全面依法治省考核“優秀”等次,成功入圍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候選城市。
(一)突出政治引領,把牢法治建設方向。全面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市委常委會工作要點,市委常委會經常性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切實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研究法治政府建設重大事項,高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任務落實。完善法治政府建設周例會制度,常態化、制度化解決法治政府建設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嚴格落實《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工作規定》,及時向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自覺把黨的領導貫穿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
(二)深化簡政放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放管服效”改革,拓展完善政務服務事項“一窗受理、綜合服務”“一網通辦”,我市“免證可辦”應用場景榮獲全國“2024數字政府管理創新獎”,12345政府服務便民熱線績效考核居全省第3位,政務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充分發揮平臺作用,堅持“四個周例會”“府院聯動”“府檢聯動”等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雙違”治理、保交房等涉企突出問題;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規范監督檢查內容、方式和流程,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優化。深化全市政務云平臺建設,注重數據整體協同和集成互聯,深入實施政務系統“一網通達、一網享數、一網智管”工程,持續完善市應急指揮信息化系統,政府治理方式和應急處突能力有效提升。
(三)堅持依法依規,不斷深化行政效能。科學編制2024年市政府立法計劃并組織實施;開展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規章政策清理,及時修訂廢止規范性文件,制度體系不斷完善;著力提高重大行政決策質量和效率,全面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機制,及時審查市政府行政協議及涉法決策事項,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得到進一步規范。
(四)暢通多元渠道,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充分發揮行政復議主渠道作用,高效推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全省行政復議片區座談會在我市召開。深化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調整完善鄉鎮(街道)機構設置和管理體制,規范鄉鎮(街道)“三定”規定,推進嚴格規范執法。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率先出臺行政執法監督專家庫管理辦法,率先建立行政執法行政復議監督協作機制和行政執法領域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機制。深入推進基層矛盾糾紛“兩所一庭”聯合調處機制,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層。強化協調會商,召開府院聯動聯席會、行政訴訟“雙下降”工作研判會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會商會,推動行政訴訟發案量和敗訴率顯著下降,形成化解行政爭議和重大風險的法治合力。
二、存在的問題
(一)法治政府建設壓力傳導不夠。存在“上熱中溫下冷”現象,一些縣區、部門在制度建設、重點任務落實等方面還存在短板。
(二)基層法治基礎相對比較薄弱。部分鄉鎮(街道)綜合執法大隊人員法律知識儲備與執法要求不匹配,執法能力素質亟待提升;部分縣區行政復議力量不夠充實,規范化建設及專業人才儲備還有待加強。
(三)行政執法監督仍需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機制不夠健全,部分單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不夠到位,行政執法監督方式單一,定期檢查、談話約談、追責問責等措施沒有充分發揮,監督存在“寬松軟”等問題。
三、意見建議
(一)壓實壓牢責任,高標準統籌推進。深入貫徹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規定,壓實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牢固樹立法治建設“一盤棋”思想。以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為抓手,將依法行政落實到政府及各部門的各個工作環節中,高質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指標任務落地落實落細。要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健全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規范決策程序,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法定程序,全面提升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平。
(二)強化執法監督,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主線,抓實執法規范化,聚焦行政執法的源頭、過程、結果等關鍵環節,落實落細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細化量化各行政執法行為的裁量范圍、種類、幅度等。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系建設,以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為抓手,深入推進行政訴訟“雙下降”和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活動,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堅持“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綜合監管,推動行政執法監督常態化制度化。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完善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鞏固行政復議改革成果,充實加強行政復議隊伍建設,妥善化解各類行政爭議和矛盾糾紛。
(三)強化法治保障,推動營商環境優化提升。深入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全面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融合,持續推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跨省通辦”“免證可辦”,優化便民利企環境。進一步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完善助企紓困、政企溝通機制,營造“企業辦事無憂、政府無事不擾”的良好市場環境和創業創新氛圍,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對標《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要求,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規的政策措施,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要堅持拓展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創新普法宣傳方式方法,提高全體公民的法治素養,厚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思想基礎和社會氛圍。
(四)夯實基層基礎,充實法治政府建設力量。要深化鄉鎮(街道)法治化綜合改革,加強對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的指導和管理,提升鄉鎮行政執法水平;將鄉鎮(街道)法治建設作為重點任務納入基層治理總體格局,優化鄉鎮(街道)司法所職能定位,保障人員力量、經費,明確依托司法所具體負責協調推進、督促檢查鄉鎮(街道)法治建設工作。要加強縣、鄉法治工作人員培訓輪訓,開展適應基層特點的統一職前培訓、執法司法人員同堂培訓工作,確保基層法治建設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為加快現代化漯河“三城”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