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8-28來源:
關于全市法院執行工作情況的視察報告
——2024年8月27日在漯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上
市人大常委會視察組
市人大常委會: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24年工作安排,7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耀嵩帶領視察組,對全市法院執行工作進行了專項視察。視察組一行深入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服務大廳、執行指揮中心、召陵區法院執行指揮中心,通過實地察看、現場詢問、座談交流、參加集中執行行動、查閱執行卷宗檔案、回訪執行案件當事人等方式,較為全面地了解了全市法院執行工作情況。現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三年來,全市各級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自覺站在市委現代化漯河“三城”建設大局中謀劃和推進執行工作,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持續深入推進“執行難”綜合治理,不斷深化執行機制和管理模式改革,扎實開展各類執行專項行動,為保護群眾切身利益、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2022年以來,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45930件,執結42914件,結案率93.43%,其中2024年1—7月全市法院執行案件結案率73.36%,位居全省第四名。
(一)綜合治理執行難格局不斷完善。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積極推動“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深化府院聯動,主動向市委報告涉黨政機關案件執行情況,推動相關單位依法及時履行法律義務。強化協調配合,持續加大與發展改革、公安、市場監管、稅務、審信、公積金、社保、工商等部門對接力度,不斷完善與各部門的“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基本實現在線查詢、扣押、凍結被執行財產,進一步降低“查人找物”成本,提高執行效率。如,近年來“法院+公安”執行模式,先后采取臨控措施查找被執行人704人次,促推122件疑難案件執結,部門聯動效果持續向好。
(二)服務經濟保障民生作用更加突顯。聚焦營商環境優化,出臺《關于執行涉房地產企業訴訟保全案件及執行案件的指導意見》《關于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助力優化法治環境的八項措施》,實行涉企案件動態臺賬管理;靈活運用“活封、活扣”“放水養魚”等柔性執行方式;嚴格落實企業信用修復制度,在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減少執行案件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聚焦涉民生、涉中小企業案件等關乎群眾切身利益案件的執行,深入踐行為民執行理念,綜合運用執行攻堅行動、重點案件辦理、涉執行信訪化解等方式,以為民解憂的實際行動推動執行到位。近年來,幫助2546家中小企業回籠資金19.98億元,較好的保障了相關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聚焦金融安全保障,接續開展涉農信社、中原銀行等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清收工作,累計執行到位金額7.65億元,有關做法被省清收辦專題刊發。
(三)執行方式方法探索創新不斷深化。聚焦執源治理,堅持“立審執一體化”,用好“執前督促”,積極做好訴前和訴中財產保全工作,努力遏制“一案結多案生”。持續健全分段集約執行機制,實行繁簡分流,對財產查控、案款管理、終本管理、執行信訪等事項確定管理專員進行集約化辦理,防治程序空轉,提高執行效率。建強用好全市法院卷宗管理中心,加強辦案流程節點的動態管理,實現執行全過程有制約、可監管。嚴格規范“終本”案件,建立實施“終本”案件雙審批、定期評查等約束性制度機制,推動執行人員規范執行。強化執行監督制約,抓實監管責任,制定分級分層分類全員考核方案,對執行到位率、完畢率等質效指標進行常態考核,主動公開全市法院執行局長聯系電話,以考核促執行質效穩步提升。
(四)執行管理信息化建設不斷加強。通過將信息化與執行辦案、監督管理深度融合,在方便群眾同時,減少辦案人員工作量,提高執行工作質效。上線全省首家“審執銜接系統”,打破法院內部程序壁壘,提高生效判決的自動履行率;上線“總對總網絡查控”和“法鷹大數據協查系統”,助力解決找人查物難題;上線的“執行質效分析”、“一案一碼”以及“執行回訪系統”,進一步提升了執行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學性,持續推動質效管理水平提升。2022年以來,全市法院執行案件網絡查控期限內發起率穩定在99.8%以上,持續穩居全省第一方陣,信息化建設成效初步顯現。
二、存在困難和問題
一是“執源治理”有待進一步加強。充分認識執行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重要性,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但在具體落實上不夠扎實有效,比如“執前督促”“立審執一體化”作用尚未全面發揮,以案釋法、以案普法等工作不夠深入,近年來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數量持續上升。
二是執行聯動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法院和一些聯動部門在查人找物、財產變現、打擊懲治等工作的配合中,資源共享、協調配合還不夠順暢、信息共享還不全面、信息反饋不夠及時;尚未充分發揮村(居)委會、社區等基層網格力量在協助法院查找被執行人、督促履行義務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科技賦能作用發揮還不到位。執行工作的信息化建設已初具成效,但推動查人找物的功能作用發揮還有較大提升空間,比如網絡查控尚未實現對當事人所有財產的全覆蓋,凍結、扣劃線上操作等功能仍需完善,線上實時查封尚未實現,大數據促執機制效果不夠明顯。
四是執行能力作風有待進一步改進。部分執行干警的能力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執行工作的需要,為民司法、為民執行思想樹得還不夠牢,對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理解不夠準確,超標的、超范圍查扣凍等執行不規范、消極執行情況仍有發生。
三、意見建議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做好執行工作的責任擔當。錨定黨中央“切實解決執行難”重大決策部署,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充分認識執行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保護,關乎社會和諧安全穩定和中國式現代化漯河“三城”建設大局,要始終繃緊做好做優執行工作這根弦。要壓緊壓實執行主體責任,聚焦執行工作提質增效,準確把握司法規律,扛穩司法責任擔當,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更大力度破解執行難題,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二)強化“執源治理”,著力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要樹立“大執行”理念,主動對接相關聯動單位,加大協調推進力度,采取更具針對性的措施,更好解決查人找物、財產變現難等問題。要進一步完善法院內部協調運行機制,加強立審執協調配合,積極運用訴前調解、執行和解等方式,從源頭上減少執行案件數量。要發展好“楓橋經驗”新內涵,以“如我在執”理念深入踐行司法為民要求,講清“法理”,講明“事理”,講透“情理”,用心用情用法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有效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要落實好普法責任制,在司法案件全過程,圍繞案件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釋法說理、法治宣傳教育等,在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銳意改革創新,全面提升執行質量和效率。要完善網絡查控系統,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合作,不斷擴大網絡查控范圍,強化凍結、扣劃功能,推動實現網絡查控系統對各類財產的全覆蓋。要加強法院信息化建設,堅持科技賦能,進一步完善案卷管理、指標考核等智慧執行機制,讓現代信息技術更好服務保障執行工作。要堅持執行常態行動與專項活動相結合,加大涉民生領域、涉中小企業、涉金融機構案件執行力度,積極主動開展各種執行行動,有力有效保障人民群眾勝訴權益。要加強終本案件管理,規范適用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嚴格案件認定標準,不任意終結本次執行,強化財產動態查詢,及時主動恢復執行。要注重發揮社會力量,善于借助街道、社區等基層力量在查找當事人線索、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執行工作效率。要持續擴大和落實便民利民措施,加快執行事務“一站式”服務,讓群眾從“最多跑一次”向“一次都不跑”轉變,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司法滿意度。
(四)做實強基固本,著力鍛造堪當重任的執行鐵軍。要加強組織建設,強化執行隊伍力量配置,注重選拔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群眾工作能力強的干警,充實到一線,夯實基層法治建設根基。要加強執行干警的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升職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保證執行強制力度的同時確保執行有溫度,進一步提升執行規范化水平。要加強紀律作風建設,注意防范化解廉政風險隱患,努力建設一支業務精通、道德品質過硬、公正高效廉潔的執行隊伍,為全面推進現代化漯河“三城”建設貢獻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