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1-03來源:
10月29日至11月2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徐匯川帶領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市人大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部分組成人員和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同志,先后赴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我省南陽市,就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及其立法工作開展學習考察。
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學習考察組實地到建始縣水源地——四十二壩水庫認真察看,并與州、縣人大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深入交流,詳細了解《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制定出臺和貫徹落實情況;在南陽市,學習考察組先后到淅川縣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渠首大壩、生態環境監測應急中心、白河倒虹吸工程和西峽縣孔溝小流域治理等處實地察看,詳細了解《河南省南水北調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在當地貫徹實施情況。
徐匯川指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重大基礎性民生工程。澧河在保障廣大居民飲水安全、打造濱水宜居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制定出臺《漯河市澧河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于依法加強澧河飲用水水源保護、更好實現澧河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不斷提升廣大居民幸福指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徐匯川強調,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扎實做好《條例》立法工作。一要堅持科學立法,強化問題導向、實踐導向、目標導向,找準找實水源地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切入點、結合點、平衡點,確保《條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二要堅持民主立法,認真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用心傾聽人民群眾所思所盼,統籌協調各方利益關系,著力提高《條例》針對性、精準度、實效性。三要堅持依法立法,嚴格遵循上位法規定,充分借鑒外地市先進經驗,更好發揮地方立法的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功能,確保《條例》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