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20來源:
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提請任免審判職務的議案
漯河市人大常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審判工作需要,提請任命:
晁旭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王黎明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緱兵偉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
黎明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張一帆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執(zhí)行一庭庭長;
提請免去:
蔣軍強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李軍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賈志剛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副局長、執(zhí)行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衛(wèi)東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副局長、執(zhí)行二庭庭長職務;
王彥軍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黎明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緱兵偉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張永輝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怡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李紅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躍民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宋躍武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請予審議。
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松林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