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9來源:
(2023年6月28日漯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孫向陽為漯河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
張蔚黎為漯河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
郭紅兵為漯河市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決定任命:
項麗為漯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曹江濤為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宋耀生為漯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王偉為漯河市信訪局局長。
任命:
蘇建剛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
左昊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
李沖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緱兵偉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吳增光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張一帆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張素麗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
王建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庭長;
張靜怡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
孟哲昱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邢芳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劉光耀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免 去:
王新田的漯河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決定免去:
任會剛的漯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職務;
宋耀生的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曹江濤的漯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職務;
董春生的漯河市信訪局局長職務。
免去:
孫向陽的漯河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謝建華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緱兵偉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職務;
王建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崔喜慶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李新利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張一帆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職務;
劉光耀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
蘇建剛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左昊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張素麗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邢芳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吳增光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王三超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