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4來源:
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四十二次會議紀要
2021年10月28日,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行了第四十二次會議,會期一天。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思杰,副主任邵成山、陳平、趙坤炎、周學功、焦紅艷、劉耀軍和秘書長呂孟奇及委員共30人出席會議。會議分別由李思杰、邵成山主持。
會議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評議詢問調查組關于對市教育局等12個部門評議調查情況的報告,以及12個被評議詢問部門工作情況的報告,對12個被評議詢問部門進行了現場詢問。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許文博、谷葵花、李力偉、白俊峰、栗劍琦、王靜、鄭建立、詹耀軒,全國人大代表寧雅秋,省人大代表胡亞萍,市人大代表李廣濤、王克喜等12位詢問人,圍繞貫徹落實市委重大決策部署、推動中心工作和重點項目落實等方面開門見山、直言不諱提出問題,市教育局局長甘德建、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周洪濤、市民政局局長戴友良、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高繼周、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曹江濤、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劉耀偉、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孫全忠、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陳少宏、市醫療保障局局長李紅衛、市鄉村振興局局長郭東升、市信訪局局長董春生、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局長陳四新,針對所提問題實事求是、直截了當脫稿回答詢問。經現場評議和滿意度測評,評出優秀單位5個,分別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鄉村振興局、市醫療保障局;滿意單位7個,分別是: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信訪局。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耀軍通報了市人社局等6個部門工作評議建議貫徹落實情況的社會評價情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李建濤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態發言。
會議聽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耿高產所作的關于《漯河市黑臭水體防治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說明、關于《漯河市黑臭水體防治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陳會偉所作的關于《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市財政局所作的關于國有資產管理及運營情況的報告,市政府辦公室主任任會剛所作的關于貫徹落實《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僑務工作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平所作的關于提請免去干部職務的議案,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席占鈞所作的關于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出缺情況的報告(書面)。
經過審議,會議表決通過了《漯河市黑臭水體防治條例》、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定、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言華辭去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會議對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僑務工作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進行了滿意度測評,參加表決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共30人,贊成30票。會議還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議案。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李建濤,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杜廣全,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張飛,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松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連東、市監察委員會負責同志列席會議。列席會議的還有人大代表寧雅秋、胡亞萍、李廣濤、王克喜、崔順梅、關麗杭、潘秀琴、陳光,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委室工作人員,以及縣區人大常委會、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大聯絡辦公室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