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0-14來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 免 通 知
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松林的提請,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于2021年8月26日通過,任命:
李軍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曹志剛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張衛東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
穆瑩瑩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立案二庭庭長職務;
王躍民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
石笑云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宋躍武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