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0-14來源:
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于提請免去審判職務的議案
漯河市人大常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工作需要,提請免去:
黨繼紅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曄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李耀峰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郭東升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松林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