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10-27來源:
——2020年10月23日在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
漯河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耿高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分組審議時,對條例草案二審稿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和建議。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認為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符合我市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工作實際,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經過認真研究,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采納了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并對條例草案作了相應修改。
(一)在條例草案第二十條中增加幼兒園相關內容,修改為“中小學校、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預留的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用地周邊住宅項目進行開發建設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同步啟動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
(二)將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中“確保”修改為“保障”。
另外,根據立法技術規范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還對條例草案有關條款的語言表述、邏輯關系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
以上報告和條例草案表決稿,請予審議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