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7-01來源:
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的視察報告
——2020年6月29日在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
市人大常委會視察組
市人大常委會: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工作要點和工作臺帳安排,5月下旬—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會組成視察組,在常委會副主任杜廣全的帶領下,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進行了專項工作視察。現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視察工作開展情況
視察組采取實地察看、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調查走訪等形式開展視察工作。一是實地察看。先后到市疾控中心、市第三人民醫院、市實驗中學、郾城區中醫院、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二強制隔離戒毒所等單位,實地察看實驗室檢測和應急物資儲備、發熱門診建設與管理以及學校、醫院、企業、重點場所疫情防控工作和復產復工復學情況;到部分鄉鎮、街道辦事處了解常態化防控工作開展情況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開展公共衛生服務情況;二是聽取匯報。聽取了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和源匯區政府、馬路街辦事處、八一路社居委防控情況匯報,各縣區政府及部分所轄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社居委)上報了防控工作情況總結,全面了解疫情防控整體情況;三是召開座談會。分別召開了由教科文衛專業代表小組成員和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市場發展中心、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漯河海關、市疾控中心、漯河火車站、市中醫院、市傳染病醫院、市外語中學、郾城區教育局以及部分企業具體工作人員參加的座談會,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遇到的實際問題;四是調查走訪。視察組和專業代表小組成員分別深入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飯店、診所、公交車等公共場所了解常態化防控情況。
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基本情況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關于疫情防控各項決策部署,依法、科學、規范、有序開展防控工作,各級各部門各戰線各司其職主動擔責,采取有力措施抗擊疫情,廣大醫務人員、社區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層干部、新聞工作者、抗疫物資生產運輸人員、志愿者堅守崗位,全市上下形成群防群控、聯防聯控的良好局面。
(一)迅速建立了防控機制。全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后,市政府迅速組織召開常務會議和市長辦公會,成立了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和市屬專家組,制定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啟動一級響應機制,指揮部下設由各職能部門組成的綜合組、交通組、安全保障組、衛生防治組等9個專項工作組分工合作。各級各部門按照屬地責任和部門責任,形成跨部門、跨層級的防控體系,為疫情監測、排查、預警、救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上級政府統一部署,組織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實行網格化管理,在各轄區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封閉隔離管理、人員往來摸排、健康監測等方面做了大量、持久、卓有成效的工作,為疫情有效阻斷、防控發揮了關鍵作用。
(二)全面加強了防控保障。一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對全市16家發熱門診進行標準化改造,確立了市疾控中心業務及實驗樓、市傳染病醫院隔離病房樓、市公共衛生應急救治中心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等建設項目,市疾控中心核酸實驗室改造被列為市定民生實事,舞陽縣、臨潁縣醫院核酸檢測實驗室正在建設。二是抓好源頭管控。對境內外來漯返漯人員嚴格排查管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截至6月28日,累計排查境外來漯返漯人員613人,協查漯河籍人員1253人;排查湖北來漯返漯人員10876人(其中武漢910人),北京來漯返漯人員239人,共對3306人進行了核酸檢測,檢測出疑似病例224人,確診病例36人。三是嚴格隔離管理。對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小區、村(社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對密切接觸者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并對隔離觀察點做好消毒消殺、人員防護、醫療廢物處置、緊急心理危機干預等工作。四是強化重點監管。針對重點場所和重點人群開展全面督導指導和技術服務,確保防控措施全覆蓋。比如:為保證校園安全,實行就近醫療機構對口支援,統籌安排各級醫療機構派出200多名醫生分包全市900多所學校和幼兒園協助落實防控措施;針對群眾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供應,加強對農貿市場、超市、藥店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市場平穩有序。五是落實救治保障。加強對全市定點醫療機構、集中隔離場所等重點部位的綜合管理保障和救治力量保障,及時收治、科學救治患者。組織一線醫務人員930人參與檢測、診斷、救治等工作,對我市確診的36例患者圓滿完成了救治任務,并于5月9日全部完成出院滿4周復診工作。救治工作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將符合規定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個人承擔部分由財政兜底,維護正常醫療、隔離秩序。同時組建由4輛救護車和16名救援隊員組成的兩批醫療救援隊奔赴武漢開展醫療救援。
(三)適時調整了防控策略。4月13日,我市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雙清零”,無死亡病例和醫務人員感染,取得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階段性成果。因應疫情發展變化,防控工作從應急狀態轉為常態化,按照分區分級精準施策要求,科學謀劃、周密部署,及時調整防控策略,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目前全市102家重點企業達產率100%,567家規上工業企業、375家貨運企業和55家外資企業全部復工復產,第一批150個重點項目已全面復工開工;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全部復學;商超、農貿市場恢復正常供應。
三、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盡管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成效,但防控工作中暴露出來的公共衛生應急能力不夠強、公共衛生服務水平不夠高等問題依然存在,直接影響、制約著疫情常態化防控。
(一)公共衛生應急體系不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應急條例》)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有關物資、設備、設施、技術與人才資源儲備,所需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但我市政府公共衛生應急管理職能缺位,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普遍未獨立設置衛生應急管理科室,衛生應急管理預案不夠完善,應急經費沒有列入政府財政預算,對應急物資儲備不足,在疫情發生初期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作用發揮不到位。
(二)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待加強。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疾控機構人員結構不科學。中央編辦、財政部、國家衛計委《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機構編制標準指導意見》(以下簡稱《防控編制意見》)等文件要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配備保證工作必需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所占編制不得低于編制總額的85%,其中衛生技術人員不得低于70%,公共衛生學科人才不低于40%”。我市縣區疾控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占比55.7%,低于國家規定85%的比例要求;衛生技術人員占比36.8%,低于國家規定70%的比例要求;公共衛生學科人才占比6.8%,也遠低于國家規定不低于40%的比例要求。據各級衛健部門反映,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很少能有機會招錄,導致現有衛生技術人員的專業素質普遍不高,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不強,不能適應疫情防控現實需要。二是學校防疫力量薄弱。教育部《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第20條規定:“城市普通中小學、農村中心小學和普通中學設衛生室,按學生人數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學生人數不足六百人的學校,可以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教師,開展學校衛生工作。”我市617所中小學校中,600人以上的學校159所,目前設置配備有專職衛生技術人員的學校只有14所。
(三)宣傳普及和教育力度不足。對《傳染病防治法》、《應急條例》和傳染病防治、衛生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深度、廣度都不足,廣大群眾對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和應急知識缺乏了解,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的嚴重性認識不足,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普遍較差,尤其是進入常態化防控階段,群眾對疫情防控的警惕性降低,防控意識進一步松懈,防控難度增大。
四、提升疫情防控能力的建議措施
當前,我國一些地域還不時有病患發生,疫情防控工作時刻存在輸入的新變量。要提高警惕,繼續把疫情防控作為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頭等大事、要事抓好抓實。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按照《應急條例》要求和我市防控工作實際,制訂出臺符合衛生應急管理實際所需的應急管理部門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管理方案,推進應急管理工作依法、規范開展;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將突發事件應急流行病學調查、傳染源隔離、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驗、衛生防護等有關物資、設備、設施、技術與人才資源儲備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進一步完善應急培訓和演練制度,提高應急防控能力。
(二)提高公共衛生人才隊伍服務水平。按照《防控編制意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員結構,確保核定的編制主要用于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加強對業務技術骨干和學科帶頭人的培養,按規定對現有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按照有關規定配足配齊中小學校專業衛生技術人員,解決學校防控力量薄弱問題。
(三)提升依法防控疫情能力。要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和《應急條例》規定,恪守“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行事準則,在實踐中不斷錘煉依法防控疫情能力,維護疫情防控法治秩序。強化有法必依、依法執政意識,將政府行政嚴格限定在法治框架之內,依法履行政府職責;嚴守法律邊界,規范應急權力行使,避免疫情防控中出現簡單“一刀切”的行政行為;推進政府決策法治化,確保行政決策的正確性、正當性和合法性,規范執行過程,最大限度保障群眾利益。
(四)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力度。各類執法主體和職能部門要創新宣傳內容和宣傳方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和抖音、微博、微信、公開課等新媒體或新載體,將法律法規政策融入地方元素和鄉土氣息,對《傳染病防治法》、《應急條例》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觸發的政府響應機制等進行線上和線下法治宣傳,使法律法規政策內容不僅入眼入耳,而且入腦入心,形成全社會自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