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29來源:
關于2019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
完成情況的視察報告
——2020年4月27日在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上
市人大常委會視察組
市人大常委會:
根據年度工作安排,為全面了解2019年我市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市人大常委會視察組在副主任趙坤炎帶領下,于3月底至4月初先后到三個行政區和三個功能區進行調研,并集中實地察看了“藍天衛士”監控平臺、恒瑞熱電廠煙氣超超低排放改造、黑河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唐江河污水處理廠污水收集處理、垃圾填埋場垃圾滲濾液處理及土壤污染防治情況。召開座談會,聽取了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有關工作情況匯報。總體看,2019年,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決策部署,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推進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較好完成了省定、市定環境保護目標。現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9年度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
(一)大氣污染防治目標完成情況。2019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為59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8位;PM10平均濃度為94微克/立方米,完成省定目標(95微克/立方米以下),居全省第8位。優良天數累計為184天。空氣質量六項考核因子中,除O3外全部改善,5、6、7、8月連續4個月PM2.5濃度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由2018年的“合格”晉級為“良好”。
(二)水污染防治目標完成情況。我市作為省定試點城市之一,境內8條主要河流水體中,Ⅱ類水一條,Ш類水7條,提前一年完成省定目標,2019年全省污染三大攻堅考核中,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堅獲評“優秀”,居全省第一名。我市飲用水源地綜合評價指數為0.445,級別為優。地下水綜合定性評價分值為2.13,級別為良好。
(三)土壤污染防治目標完成情況。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良好,耕地安全利用率、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均達到100%,在全省范圍內率先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土壤污染防治攻堅獲評“優秀”,居全省第四位。
(四)完成省下達我市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經初步核算,2019年我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6.98%、15.83%、21.76%、20.24%,分別比國家下達的目標多完成0.14、0.59、0.4和0.17個百分點。
二、2019年全市環境狀況
(一)大氣環境狀況。與2018年相比,2019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明顯改善。一是六項污染物除臭氧外全部實現同比下降,年綜合指數位于全省第一方陣。兩項顆粒物PM10、PM2.5濃度分別下降10微克/立方米和2微克/立方米。二是控塵工作及工程性措施取得初步成效。與2018年相比,超額完成省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標1微克,低于省均值2微克。三是秋冬季管控與同期相比排名有顯著提升,總體冬防管控取得顯著成效。2019-2020年冬防一階段PM2.5濃度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7天,更多重污染天氣削峰降值,轉化為輕中度污染天氣。四是連續4個月空氣質量達標。5-8月連續4個月PM2.5濃度達到年均二級標準以下,6-8月連續3個月PM10濃度達到二級標準以下。
(二)水環境狀況。與上年相比,2019年,全市河流水質級別由良好變為優,境內8個主要河流11個檢測斷面中,全部達到Ⅲ類水質斷面,有2個斷面水質達到Π類。澧河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保持100%,水質為優。城市地下水水質全省第一名,縣區“千噸萬人”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城市建成區全面消除黑臭水體。
(三)土壤環境狀況。由于我市重工業、重污染企業和化工企業較少,加之嚴格管控,全年未發生重大或較大土壤污染事件。持續加大對全市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經營單位和農業使用化肥農藥規范化管理,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
(四)聲環境狀況。2019年,全市區域聲環境質量為較好。其中,城市建成區環境噪音平均等效聲級52.8分貝,同比下降2.1分貝,聲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城市道路交通噪音平均等效聲級59.7分貝,同比下降2.9分貝,達標率為96.5%,同比下降0.6%。功能區噪音均符合《聲環境治理標準》。
(五)生態環境狀況。全市緊緊圍繞“四城同建”,先后持續進行黃龍濕地公園、沙河濕地公園、小南湖濕地公園、黑河水系改造、幸福渠和沙澧連通水系建設,全市生態環境狀況不斷優化。推進森林城市建設,在主要河流兩側建設防護林帶,全市森林覆蓋率逐年提升,2019年城市綠化覆蓋率達41.13%,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5.21平方米。
三、存在問題
雖然我市生態環境狀況持續改善,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很好,但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環境的向往還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漯河正處于“四城同建”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重要時期,各類建設項目全面開工,我市生態環境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省定目標過高,大氣指標難以完成。為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省內設定了比國家標準更為嚴格的空氣質量指標,如2019年國家對河南省下達PM2.5目標為60微克/立方米,省下達我市PM2.5目標為47微克/立方米。2019年,全省僅有鄭州、新鄉兩市同時完成省定PM2.5、PM10指標,從完成情況可以看出目標設置不盡科學合理。在今年3月份召開的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已經明確指出省定環境空氣質量目標難以完成。2020年,省下達我市目標由原定的40微克/立方米調整為57微克/立方米。
二是市區環保形勢嚴峻,環保壓力較大。一是過境公路全部經過市區,我市又以公路運輸為主,大量過境車輛尤其是柴油貨車的通過,廢氣排放對我市空氣影響很大,特別是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時,工業企業、物流園區、運輸企業車輛管控措施落實難到位,嚴重污染市區空氣質量。二是工業圍城、企業圍城現象嚴重。我市城區周邊布局著沙澧產業聚集區、松江產業聚集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東部有物流產業園區,西北、東南方向2個熱電廠,大量企業的排放對我市空氣質量影響較大。
三是部分行業、地方環保治理不到位,管控措施不力。一是農村環境衛生管理不到位,部分村莊尤其市區臨近村莊村邊、坑塘存在亂堆垃圾、亂排污水糞便,部分小河流、橋頭存在傾倒垃圾等現象,導致地表水、地下水水質受到影響。二是行業污染問題依然存在,臨潁縣木業園區一些企業手續不全、治污設施不完善或不正常運行;一些企業部分料場、堆場“一密閉六到位”整治不徹底;秸桿垃圾焚燒難以完全制止;部分建筑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措施落實不好等。
四是精準治污、科學治污能力有待提升。一是對大氣污染的成因、特點、規律掌握還不夠清晰。臭氧污染形成機理研究不深不透,臭氧污染治理效果還不理想,一定程度上影響全市空氣質量的改善。二是對企業技術改造升級指導力度不夠,需要加快推進集聚區企業超低、超超低排放改造,實現企業生產燃料結構調整。部分農業生產烤煙、食用菌養殖用仍然使用散煤,缺少有效解決之法。三是對重大污染源處置重視不夠,比如醫療廢棄物的處置,尤其在近期疫情期間,醫院的收集儲存以及最后的工業消毒處理都很規范,但設備落后老化、投入不足、長期欠賬等。
五是工作機制有待完善。環境保護涉及生態環境、農業、市場監管、住建、城管、水利等多個職能部門,目前,部門聯動制度還不夠協調統一,管理職能有所交叉,在處理具體環保問題上存在職責不清、監管缺位現象。比如,市定考核目標、處罰方式等與縣(區)、部門職責認識不盡一致;對于可燃物禁燒的界定問題存在差異;城鄉監管邊界的劃分問題等。
四、工作建議
(一)緊盯目標任務,保持攻堅力度。環保攻堅是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三大攻堅戰之一,緊密聯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非常高,市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對照各自職責,找準職能定位,認真完善落實部門生態環保責任清單,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要健全科學高效流暢的環境治理協調機制和聯動執法機制,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協作,構建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環保工作運行機制。要恪盡職守,依法從嚴監管,科學管控,更好地震懾污染環境違法行為。要嚴格貫徹執行《漯河市揚塵防治條例》《漯河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法規,加大宣傳和執法力度。
(二)重視存在問題,補齊短板弱項。當前環保工作形勢依然嚴峻,責任、壓力和任務有增無減,各部門要切實增強緊迫感、壓力感,高度重視和解決好歷史遺留、客觀存在的疑難復雜問題,補齊短板弱項,為環保工作的開展奠定良好基礎。要結合我市實際,認真研究扎實推進霧森系統、監管網絡、工業升級改造、重點區域整治、國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貨車淘汰等12個項目的推進。要加快107國道東移和南環路“雙修”工程。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性資金支持,加快推進環保項目和環保工程建設,著力提升全市生態環境質量。
(三)持續完善服務,引領綠色發展。環保工作要遵循黨中央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部署,按照市委要求,進一步創新審批服務,強化企業幫扶,特別是注重精準精細監管,避免一刀切現象,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更好的服務保障。要不斷優化產業結構,支持引導企業加快技術改造、產業升級和轉型發展,推進運輸方式結構調整,加快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的發展方式,完成部分企業超低、超超低排放和燃料結構調整。加快推進漯河中原生態水城建設,綜合整治河、湖、林、園,加大城市周邊村莊生態環境整治力度,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與建設美麗鄉村更好融合,共鑄生態文明,共促城鄉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