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2-28來源:
漯河市人民檢察院
關于提請任免檢察職務的議案
漯河市人大常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提請任命:
周彥黎、楊建朝為漯河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呂振杰為漯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提請批準免去:
郁孟喜的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提請免去:
申少林、滕光耀的漯河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胡亞斌、張淑梅、劉宏偉、胡志林、高保軍、馮方、程景恩、于建中、陳振興、應哲、牛凱、唐陽、謝志明、唐堯、王永紅、馬佳音、李因軍、殷鵬年、張旭濤、張玲、劉樂、朱唯一、鞏亞峰、高霞、趙俊杰、張世杰的漯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請予審議。
漯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連東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