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1-02來源:
——2019年10月30日在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 張建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今天上午,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了《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這次采取“小切口”精準化的立法形式很好,條例草案簡潔明了、各項制度規定針對性和操作性強,既體現了嚴管,又注重了為民便民,符合省政府關于散煤污染整治的工作部署和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散煤污染治理地方立法的要求,符合我市實際。同時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也提出了一些建設性的意見。
今天中午,法制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就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條例(草案)》提出的審議意見進行了統一審議。現將審議結果報告如下:
法制委員會認為,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的修改意見,符合我市散煤污染防治工作的實際,具有建設性和可行性,應當予以采納。經認真研究,采納了合理的意見,對條例草案作了相應修改。
修改情況和形成的條例草案表決稿,剛才已向主任會議作了匯報。主任會議決定,采取簡易立法程序,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進行表決。
條例草案表決稿及以上報告,請予審議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