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27來源:
關于國有資產管理及運營情況的報告
——2018年12月26日在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國建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漯河市國有資產管理及運營情況,請予審議。
一、國有資產總體情況
(一)企業國有資產
目前,納入市國資委財務快報體系的國有獨資、控股、參股企業共10戶,分別為城投公司、發投公司、公交集團、西城投公司、房投公司、經投公司、農投公司、經適房公司、眾泰保安公司、養老投資公司。截止2018年11月,該10戶企業資產總額為304.23億元,負債總額為175.62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為128.61億元,資產負債率58%;2018年1-11月實現營業總收入10.32億元,同比增長360.6%。企業全年平均職工人數3941人,職工薪酬1.42億元,人均3.60萬元。其中本年已交稅費總額為1.84億元。
(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由市財政局管理。2017年,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121.1億元,負債26.2億元,凈資產94.9億元。其中,行政單位資產總額30億元,事業單位資產總額91.1億元。縣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102.2億元,負債22.2億元,凈資產80億元。其中,行政單位資產總額24億元,事業單位資產總額78.3億元。
匯總市直和縣區情況,2017年,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223.3億元,負債總額48.4億元,凈資產174.9億元。其中,行政單位資產總額54億元,事業單位資產總額169.3億元。
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情況
(一)企業國有資產
1.完善國資監管制度。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據中央、河南省關于加強國資監管的精神,結合我市國有企業實際情況,為進一步理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科學監管市屬國有企業,完善監管方法和程序,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有關規定,擬定了《關于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近期經審議后將施行。
2.推動國有產權有序流轉。重點對市城投公司轉讓四宗土地使用權事宜、污水處理廠資產劃轉事宜,華鼎公司收購股權事項、市城投公司組建農商行融資等15個事項進行審核把關;對新組建的市棚戶區改造投資有限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完善組建相關程序,規范企業法人治理結構。
3.優化調整國有產權結構。推動市級投融資公司改革,完成了清產核資審計,將市養老投資公司劃入市城投公司;配合市殯儀館搬遷改革,對金山公墓開展國有產權界定,將其股權劃入市城投公司;為推動我市公交行業發展,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擬定公交集團改革方案,計劃在產權結構和組織結構方面進一步改革;對漯河港開展清產核資,將漯河港產權劃入漯河港航實業公司,為漯河港開閘試航奠定基礎。國有產權結構的進一步調整,優化了我市國有資本布局。
4.指導國有產權制度改革。認真研究國有產權制度改革政策,努力規范國有產權管理,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掌握企業經營狀況,指導推進了漯河技師學院、市政集團公司、毛巾被單廠、經投公司等多家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事宜。
5.充分運用國有資產統計與評價成果。結合我市國有非工業企業改革的需要,為“關停并轉”一批低效無效企業提供了可靠依據,調整優化了我市國有經濟布局。同時,按照上級要求,完成了對監管企業債務情況的統計分析、國有資本收益預算編制及上繳、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界定標識信息管理等交辦任務。
(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1.加強資產處置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在資產處置過程中,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加大資產處置監管力度,規范資產處置行為,杜絕違規操作,對單位申報處置的資產,達不到更新標準的不予核準,達到更新標準的實行集中統一處置。
2.加強資產使用管理,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根據各單位資產存量狀況,對單位超標準配置、低效運轉或者長期閑置的資產進行調劑,盤活資產存量,優化資產配置,有效避免國家財政資金的浪費,降低政府運行成本,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3.建立健全行政事業資產信息庫,實行動態監管。自2009年開始實施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成功構建了資產動態管理體系,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信息全部納入資產信息系統管理。
三、國企改革實現新突破
2018年是我市市屬國有非工業企業改革開局之年,我們把國企改革作為服務全市大局的重中之重,堅持統籌安排,整體推進,使國企改革實現了由點到面的推進。
(一)穩妥推進市屬國有非工業企業改革。研究制定了2018年漯河市市屬國有非工業企業改革推進方案和指導原則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摸清了分布在17個主管部門47家市屬國有非工業企業的資產、負債及運營狀況底數;認真研究改革政策,分類確定了改革類型和改制方式,詳細核算改制成本。重點完成了對市商務局、市糧食局等所屬38家企業清產核資,批復了市鹽業系統2家企業改制方案。
(二)提前完成了“僵尸企業”處置任務。按照省政府國企改革攻堅戰工作部署,經省政府核定,我市2018年“僵尸企業”處置為7家、承擔省屬“僵尸企業”處置2家。6月底,我市提前完成了“僵尸企業”全部處置任務,并通過了省政府的驗收。
(三)積極推進駐漯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積極指導各企業依規開展維修改造和資產移交工作,12家駐漯央企45個職工家屬片區的供水、供電、供暖和物業已全部完成分離移交,實現社會化管理服務。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國有資產監管體制不完善。目前,我市國有企業出資人分屬不同局委,多為小型企業,企業主管部門長期以來不掌握上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政策法規,片面認為企業的生產經營由企業自主決定,對企業監管缺失,導致出現了部分企業國有資產處置不規范、改革程序不規范等現象。
(二)國有資產監管制度還應進一步健全。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和省政府相繼制定出臺了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強化國有資產監管、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但目前我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還缺乏相應配套制度。
(三)監督工作還需深入。按照國資監管工作要求,要健全國有企業規劃投資、改制重組、產權管理、財務評價、業績考核、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規范國有資本運作、防止流失的制度。但我市受到監管體制、人員少監督力量薄弱等因素影響,國有資產監督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尤其是在出資人監管、外派監事會監督和審計、紀檢監察監督,需要加強統籌,實現協同效應。
(四)信訪穩定壓力明顯。今年國企改革提速,企業改制涉及出資人、債權人、企業和職工等多方面的利益,積累的遺留問題較多,存在案件訴訟、債權債務糾紛,勞動關系爭議等問題。改革過程中各類矛盾會集中顯現,造成信訪穩定壓力。
五、下一步工作
(一)進一步理順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貫徹落實中發〔2015〕22號文件精神,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分類推進、優化配置的原則,進一步理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實現國有資產監管全覆蓋,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二)深化國有企業產權結構改革。根據不同企業的功能定位,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通過產權多元化改革、增資擴股改制、公司制改革等方式,一企一策,合理確定國有股權比例,推動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并成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主體,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
(三)推進國有企業組織結構改革。以市場化為方向,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原則,進一步明晰投融資公司發展定位,通過優化重組、規范管理,增強市級投融資公司的發展活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對城投公司、發投公司等市屬投融資公司重點探索四項改革:運營體制改革、管理體制改革、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監管體系改革。同時,在內設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中層干部使用、項目決策等方面進一步擴大企業自主管理權限。
(四)規范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以規范決策機制和完善制衡機制為重點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對整合改革后的市屬國有企業及其子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規范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權責,建立健全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
(五)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監管。一是深入推進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相結合,健全完善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制度體系,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更加注重資產配置合理性。三是認真落實政府會計制度,加快建立與政府會計制度相適應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核算體系。四是做好黨政機關機構改革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五是加大臨時機構資產管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期盼市人大繼續對全市企業國有資產繼續加強監督,給予支持,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市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制度體系建設,推動市屬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和戰略性結構調整,堅持“完善制度,規范監管、服務企業、促進發展”的工作思路,進一步促進我市國有企業的發展壯大,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