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07來源:
——2018年1月4日在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
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陳連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本次會議安排,我代表市人民檢察院報告全市檢察機關偵查監督工作情況,請予審議。
近年來,全市檢察機關在市委和省檢察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平安漯河、法治漯河建設的重大部署,忠實履行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三項職責,偵查監督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新的成績。
一、充分發揮審查逮捕職能,全力服務改革發展穩定
審查逮捕權是檢察機關擁有的憲法性權力。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是懲治犯罪、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2015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各類刑事犯罪2385件3145人,批準逮捕2001人,不批準逮捕1102人,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嚴打嚴重刑事犯罪,助力平安漯河建設。圍繞維護國家安全、政治安全,深入推進嚴打暴恐、邪教類專項行動,積極參加打擊網絡政治謠言和有害信息等重要專項行動,從嚴從快批準逮捕上述案件9件31人。對嚴重刑事犯罪重拳出擊、毫不手軟,保持高壓震懾態勢,批準逮捕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等嚴重暴力犯罪152人、毒品犯罪110人。
二是突出懲治經濟犯罪,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圍繞防范金融風險,依法批準逮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51人。連續兩年召開服務企業發展座談會,著力維護良好營商環境。批準逮捕強買強賣、強裝強卸、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犯罪68件93人。加大企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批捕假冒“六個核桃”“脈動”“紅牛”等注冊商標犯罪5件9人。2017年5月,市檢察院結合辦案和調研情況,及時向市政府發出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檢察建議。
三是嚴懲多發性刑事犯罪,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堅決以人民群眾平安需求為導向,依法打擊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動,批準逮捕 “兩搶一盜”、詐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黃賭毒犯罪930人,切實維護社會治安形勢持續穩定。針對互聯網涉眾型犯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高發態勢,積極介入偵查,引導偵查取證,批準逮捕網絡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105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犯罪嫌疑人12人。
四是嚴肅審查辦理職務犯罪案件,維護良好政治生態。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反腐敗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偵監工作在反腐敗斗爭中的積極作用,始終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地辦好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工作。2015年以來共決定逮捕職務犯罪嫌疑人70人。
二、強化刑事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努力維護司法公正
緊緊盯住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等問題,不斷加強這兩項監督工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是堅持依法監督,提升監督質效。加強對立案活動的監督,堅決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違法動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等問題。2015年以來,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監督立案22件;對公安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監督撤案 17件。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的追加逮捕76人。監督立案的介某詐騙一案被評為“全省偵查監督十大精品案件”;追加逮捕的凌某運輸毒品案被評為“全省偵查監督十大優秀案件”。
二是突出監督重點,規范偵查活動。針對案件當事人和社會各方面反映,重點監督糾正非法取證、濫用強制措施、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等偵查違法行為。在抓好個案監督的同時,加強總結、研究,及時召開全市刑事訴訟工作座談會,通報、糾正辦案中發現的共性問題。
三是開展專項行動,強化監督力度。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天藍、水凈、地綠、空氣好的需求,部署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線索4件,監督公安機關立案18件20人,防止有案不移、以罰代刑。
三、改進偵查監督方式,切實加強人權司法保障
自覺把保障人權貫穿偵查監督全過程,避免沒有犯罪的人受到刑事處罰,避免不應被追究的人受到追究,避免不應負刑事責任的人承擔刑事責任。
一是堅決防范冤假錯案。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原則,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加大對違法取證行為的調查核實力度,不能排除非法取證嫌疑的,不作為逮捕依據。2015年以來,共對偵查機關提請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查明不構成犯罪不批準逮捕58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批準逮捕528人。
二是嚴格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對提(報)請審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全部進行訊問,當面聽取其供述和辯解。認真履行羈押必要性審查職責,對逮捕后不需要繼續羈押的犯罪嫌疑29人,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防止“以捕代偵”“以捕代控”。
三是重視聽取律師辯護意見。全市兩級院辦案部門對辯護律師提出不構成犯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無社會危險性,不適宜羈押,偵查活動有違法情形等意見的,均嚴格認真審查,在相關工作文書中敘明律師提出的意見并說明是否采納的情況和理由。對于案情重大、社會影響大的疑難復雜案件,堅持主動約見辯護律師。
四、順應司法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現代化的偵監隊伍
認真貫徹司法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圍繞促進公正司法、提高檢察公信力,創新辦案機制,建強偵監隊伍。
一是著力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強化辦案人員責任。改變以往承辦人、部門負責人、分管檢察長逐級層報批準的辦案模式,按照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由員額檢察官在職權范圍內,對是否逮捕、立案監督等辦案事項做出決定,對案件終身負責。
二是著力推行監督制約新機制,拓展監督渠道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在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向全市基層公安局、所派駐10個檢察官辦公室,加強對公安機關刑事偵查活動的監督,推動檢察機關偵查監督由被動變為主動、由事后變為事中、由靜態變為動態,讓監督更快捷、更全面、更精準、更到位。我市派駐檢察官辦公室的做法走在全省前列。2017年12月20日,省檢察院蔡寧檢察長蒞漯調研時,對派駐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三是著力加強隊伍能力建設,全面提升執法能力水平。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引導檢察辦案人員增強“四個意識”,堅守法治理念,始終秉公監督辦案。組織開展全市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培訓、實務研討、技能競賽等活動,努力提升準確適用法律政策、全面審查分析證據、依法規范監督等實戰能力。3名偵查監督干警分別被評為“全省十大檢察之星”“全省偵查監督業務能手”“全省偵查監督人才庫專家型人才”。
近年來,全市偵查監督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偵查監督理念存在偏差。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重有罪供述輕客觀證據等傳統執法理念還客觀存在。二是偵查監督隊伍建設亟需加強。高素質人才缺乏,基層檢察院案多人少、事多人少、審限緊張等矛盾突出。三是偵查監督機制不夠完善。偵查監督與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銜接還不夠順暢,偵查監督“信息知情難、調查核實難、糾正處理難”尚未得到有效破解。對這些問題,我們將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積極推動,努力解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偵查監督工作報告,是對檢察機關的有力監督和鞭策支持。全市檢察機關將認真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主責主業,強化監督力度,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依法監督、規范監督,為維護公平正義,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新時代漯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做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