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0-09來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通知
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黎衛國的提請,漯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于2016年8月19日通過,任命:
劉躍進、于忠祥、李新利、鄭秀華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繼偉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邢芳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付春香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穆瑩瑩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劉怡、孟哲昱、汪立勝、張靜怡、李晶晶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李軍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朱家富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