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6-30來源:
漯河市人民政府
關于2016年置換債券限額及第一、二批置換債券額度分配的議案
市人大常委會:
根據《河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6年地方政府置換債券規模上限的通知》(豫財預〔2016〕177號)、《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6年第一批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有關工作的通知》(豫財預〔2016〕167號)和《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6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有關工作的通知》(豫財預〔2016〕191號)精神,結合我市各縣區申報2016年置換存量債務需求情況,經市政府研究,并向市人大主任會議匯報,擬定了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置換債券規模上限和2016年第一、二批置換債券分配意見如下:
一、2016年地方政府置換債券規模上限分配情況
(一)省下達2016年置換債券限額及有關要求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6年地方政府置換債券規模上限的通知》(豫財預〔2016〕177號)核定下達我市2016年置換債券規模上限211466萬元。要求:
1.置換債券必須用于置換2014年審計部門認定且納入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系統的政府債務(一類債務),即只能置換硨審計部門認定的存量政府債務(一類債務)。
2. 2016年置換債券上限必須優先置換當年到期的政府債務及以前年度逾期的政府債務,在足額保障置換2016年到期及逾期債務的前提下,可安排置換2017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債務。
3.置換債券直接支付給債權人。
4.提前置換以后年度債務,要在債券發行前由同級財政部門出具債權人同意提前置換的書面憑證,經省轄市級財政局組織核實后報省財政廳。
5.置換債券中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的使用比例,由各地市根據擬置換的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的需求比例自行確定。
(二)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置換債券規模上限分配情況
我市各縣區根據省級上述使用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的要求,共申報置換債券2016年需求210981.63萬元,比省下達我市2016年置換債券限額211466萬元少484.37萬元。
我市申報需求比省下達限額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原申報置換的市城建投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政府債務(國開行貸款)12450萬元,國開行不同意提前置換(按省級置換要求,提前置換的,必須要求債權人出具同意提前置換的書面憑證。因此,債權人不同意提前置換的,將不能使用置換債券置換),使我市目前實際需求比原申報需求減少12450萬元。
根據各縣區申報需求和省下達我市2016年置換債券限額,我市2016年存量債務置換需求可以全部置換,結余資金484.37萬元,需用于置換再增加置換需求項目(目前,省財政廳正在組織申報2016年第三批置換債務需求,初步統計,全市又新增置換需求8308萬元,如以后再增加置換需求,需要增加置換限額的,還可在2016年8月底前向省財政廳提出申請,由省財政廳統一報財政部審批)。
目前,置換債券限額具體分配如下:
市本級置換需求41796.54萬元,分配置換限額41796.54萬元;
臨潁縣置換需求43226.69萬元,分配置換限額43226.69萬元;
舞陽縣置換需求24368.57萬元,分配置換限額24368.57萬元;
郾城區置換需求25956.71萬元,分配置換限額25956.71萬元;
源匯區置換需求3840.8萬元,分配置換限額3840.8萬元;
召陵區置換需求15758.88萬元,分配置換限額15758.88萬元;
經濟技術開發區置換需求5867.19萬元,分配置換額5867.19萬元;
西城區置換需求50166.25萬元,分配置換限額50166.25萬元;
以上全市置換需求合計210981.63萬元,分配置換額210981. 63萬元(詳見附件1)。
縣區置換限額具體用于其申報的審計認定的存量債務項目。市本級置換限額41796.54萬元,置換審計認定的存量債務,具體項目為(詳見附件2):
1.市財政局19140.54萬元,用于置換2011年地方政府債券8289.64萬元,2013年地方政府債券10850.9萬元。
2.市城建投公司19656萬元,用于置換沙澧河市區段沿線整體開發建設債務19036.02萬元,開源東區道路建設項目債務339. 98萬元,漯舞路改造債務100萬元,遼河路西段改造項目債務80萬元,黃河路沙河大橋債務100萬元。
3.市水務投資公司3000萬元,用于置換沙北污水處理廠債務3000萬元。
市本級政府債務按上述置換限額置換后,還有部分政府債務不能置換,主要有:市城建投公司2017年及以后到期國開行貸款12450萬元因債權人不同意提前償還而不能置換;市公路局取消收費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債務9838.29萬元因不能直接支付債權人,而不能申報使用政府債券;市水投公司沙北污水處理廠2016年債務1000萬元因單位提前償還,也不能再使用政府債券置換;三項合計23288.29萬元。
二、2016年第一、二批置換債券分配情況
(一)省下達2016年第一、二批置換債券額度及要求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6年第一批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有關工作的通知》(豫財預〔2016〕167號)下達我市第一批地方政府置換債券額度102830萬元,《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6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有關工作的通知》(豫財預〔2016〕191號)下達我市第二批地方政府置換債券額度8000萬元,兩批合計110830萬元。要求該兩批置換債券只能用于償還符合規定的政府債務本金以及庫款歸墊,具體為:
1.必須用于置換2014年審計部門認定納入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系統的政府存量債務(一類債務),且是2016年到期及以前年度逾期政府債務。
2.需直接支付給債權人。
3.屬于一般存量債務。
(二)我市2016年第一、二批置換債務額度分配
全市各縣區共申報2016年置換債券需求210981.63萬元,其中符合省級上述第一、二批置換債券使用需求的項目資金143472. 41萬元。省級下達我市2016年第一、二批置換債券額度110830萬元,占我市實際需求的77.2%,其中定向承銷置換債券額度(直接支付給銀行)50630萬元,公開發行置換債券額度60200萬元。定向承銷置換債券額度資金50630萬元省財政直接支付銀行,對應債務必須首先全部予以置換。公開發行置換債券額度60200萬元占我市申報使用公開發行債券置換92842.41萬元的約65%。按照定項承銷置換債券需求100%置換,公開發行置換債券需求在65%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的原則對各縣區進行分配,則2016年第一、二批置換債券分配如下:
市本級34622.14萬元,臨穎縣12314.16萬元,舞陽縣14090. 46萬元,郾城區10453.18萬元,源匯區1477.42萬元,召陵區6599.38萬元,經濟技術開發區3798.13萬元,西城區27475.13萬元,合計110830萬元(詳見附件3)。
各縣區置換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項目按照其中報項目執行,市本級置換債券34622.14萬元用于置換存量債務項目如下(詳見附件4):
1.市財政局12586.12萬元,用于置換2011年地方政府債券8289.64萬元,2013年地方政府債券4296.48萬元。
2.市城建投公司19036.02萬元,用于置換沙澧河市區段沿線整體開發建設債務19036.02萬元。
3.市水務投資公司3000萬元,用于置換沙北污水處理廠債務3000萬元。
以上事項,請予審議。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