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4-28來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通知
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黎衛國的提請,漯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16年4月27日通過,任命:
寇文啟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曉軍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第一庭副庭長;
朱家富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宋躍武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免去:
朱家富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侯海欣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王宗欣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赫寶泉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漯河市人大常委會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