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
企業適度負債是利用財務杠桿促進企業快速發展的重要方式,但是到期償還債務也是企業不能回避的問題,特別是廣大中小企業,由于企業規模小,合作銀行較少,債務相對集中,銀行貸款到期后,如果不抽空流動資金償還債務,就必須通過過橋資金還舊貸新,來保持企業健康經營。
近年來,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企業盈利水平下降,借新還舊越來越成為企業面臨的重要問題,據人民銀行調查:95%以上的中小企業出現過銀行信貸斷點情況,這些企業中90%以上尋求民間借貸甚至高利貸作為過橋資金。過橋資金今年以來日息已高達3‰甚至更高,進一步增加了企業財務負擔,加劇了企業經營困難。企業資金鏈接續難也直接影響著企業信用和銀企關系。
國務院、省政府又連續發文,要求各地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2014年10月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要求創新財政資金分配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和引導作用,實現政府作用與市場作用有機結合,建立符合現代財政制度要求的扶持產業發展長效機制。2014年11月,國務院發布《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52號),要求各級政府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的財政支持力度,以確保企業健康發展。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持金融穩定,省內洛陽、許昌、平頂山、安陽等地陸續設立了政府信貸周轉金領導小組,并撥付2-3億元信貸周轉金專項資金,支持企業續貸發展。
鑒于以上情況,市政府擬借鑒外地經驗,設立中小企業信貸支持周轉金,同時出臺中小企業信貸支持周轉金管理辦法,由市經投公司按照市政府的規定和中小企業信貸周轉金管理辦法,在保證資金安全的情況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發展難題。懇請市人大盡快同意撥付5000萬元,作為中小企業信貸補償基金,專項用于成立中小企業信貸支持周轉金。
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