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9日至30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認真聽取并審議了市民族宗教局局長白俊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關于我市民族工作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根據主任會議安排,對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情況進行了歸納整理,現函告如下:
常委會組成人員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圍繞民族工作所做出的成績,大家認為,近年來,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民族工作,緊緊圍繞“兩個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題,大力宣傳民族政策法規,扎實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積極推動少數民族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妥善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維護了全市民族團結、和諧穩定的大局。尤其是今年,市民族宗教局被國務院授予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
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報告》時指出,雖然我市的民族工作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當前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亟待加以解決。一是少數民族干部配備不足。比如:目前,源匯區縣級黨政班子,郾城區龍城鎮、沙北辦事處,召陵區召陵鎮、天橋街辦事處,源匯區順河街辦事處等鄉鎮黨政班子,均尚未按相關規定配備少數民族干部。二是基層“三支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基層領導干部、民族工作干部和民族界知名人士“三支隊伍”建設關系民族工作成敗,影響社會長治久安。但目前,部分干部對黨的民族政策認識不足,把握不準,一定程度地影響了民族工作的開展,對民族事務尤其是涉及民族團結的矛盾糾紛,個別鬧訪、纏訪現象不敢管、不愿管、不會管,甚至對一些過激行為制止不力,聽之任之。同時,由于缺乏必要的獎勵機制,一些民族界知名人士對促進民族團結投入精力較少,積極性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少數民族干部。按照“少數民族人口10萬人以上的省轄市、萬人以上的縣(市、區)、千人以上的鄉(鎮)的黨政領導班子,要至少配備1名少數民族干部”的要求,對全市少數民族干部的使用情況開展調研,對配備不足的問題,按照政策要求予以妥善解決,盡快配齊配強,充分發揮少數民族干部在經濟社會建設中的特殊作用。同時,采取有力措施鼓勵更多的干部投身民族工作。二要切實加強“三支隊伍”建設。加大對少數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訓力度,增強他們做好民族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提高他們管理民族事務、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適應新形勢下民族工作和全市發展需要。拿出適當財力對清真寺阿訇、社首等民族知名人士進行獎勵性補貼,以更好發揮其在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和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大普法宣傳教育的力度,創新宣傳方式,營造法治氛圍,增強少數民族群眾的法治觀念,倡導全社會依法辦事的良好風尚。
根據組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市人大常委會將持續關注全市民族工作的開展,跟蹤督查《函》的貫徹落實情況。希望市政府要高度重視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結合《函》中所提問題,深入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努力推動我市民族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