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7-11來源:
(2014年6月27日漯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漯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趙順宗所作的《漯河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同意這個報告。為推動反貪污賄賂工作更加規范有力開展,會議作出以下審議意見:
一、強化宣傳,營造氛圍。采取有效措施,廣泛宣傳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的職能及其工作成效。讓人民群眾深入了解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職能作用,增強對反腐敗的信心;讓廣大公務人員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自覺做到廉潔從政。在全社會營造清正廉潔、嚴懲貪贓腐敗的濃厚氛圍和良好環境。
二、突出工作重點,注重查辦效果。堅持懲防并舉,針對貪污賄賂犯罪易發多發領域和部位,通過專項整治、系統排查,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腐敗問題,深入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尤其要加強自偵大案要案的力度,用查辦案件的實際效果彰顯反腐敗的力度和威嚴。
三、完善制度機制,規范執法行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創新工作機制。認真貫徹執行刑事訴訟法,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強化人權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做到依法規范辦案。加強與紀檢監察、法院和行政機關,以及與內部其他部門的溝通協作,及時準確掌握案源信息,加強研判,形成合力,高質高效查辦案件。加強監督制約,健全落實執法責任制,堅決防止和糾正受利益驅動查案;嚴格贓款贓物和辦案安全管理;積極支持律師依法執業、參與訴訟。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法能力。堅持從嚴要求、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以思想政治建設為根本,以執法能力建設為核心,以作風建設為保障,大力開展教育培訓活動,努力培養一批偵查專家和辦案能手,鼓勵更多的干警盡快通過司法考試取得司法資格,以適應新形勢下做好反貪污賄賂工作的需要。加強疑難、復雜案件的研討,為辦準、辦好案件奠定扎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