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9-01來源:
(2013年8月29日漯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漯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所作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和市人民政府所作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會議認為,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執行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水污染防治工作,我市水污染防治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全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有很大的提高。
會議指出,我市水污染防治面臨的形勢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和繁重。主要河流除澧河、沙河、潁河外,其余多為劣V類水質,斷面水質綜合達標率偏低且不穩定;澧河水源保護區面臨水質、水量雙重威脅,水源保護工作亟待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相對滯后,城市污廢水未能應收盡收;農村、農業面源污染日漸凸顯;資金短缺,制約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開展。為此,會議作出以下審議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統籌推進水環境綜合治理
市政府要圍繞漯河發展定位,把建設良好的水環境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認真履行轄區水環境保護治理的相關職責,科學處理經濟發展與保護環境的關系,切實增強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內生動力。要認真落實我市環保“十二五”規劃和水污染防治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加快興茂鈦老廠等企業 “退二進三”步伐,嚴格控制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村農業面源污染。進一步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創新宣傳形式、注重宣傳實效,不斷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水環境保護意識和法治觀念。
二、完善體制機制,切實提高依法防治水平
市政府要建立健全科學的水污染防治決策、執行機制,進一步明確和落實環保、城投、水利、規劃、建設、農業、林業、畜牧、交通、國土、衛生等相關部門職責,切實做到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大環保”的工作格局。加強基層環境監管,逐步建立市、縣、鄉、村四級管理體系。繼續深化河長責任制,明確主要河流特別是省控河流的市級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環保考核在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考核中的權重,嚴格實行環境保護與污染減排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三、加大資金投入,持續提升污染防治能力
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水污染防治法》及《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切實發揮投資主導作用。將污水處理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項目所需資金納入地方財政預算資金安排,合理核定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征收標準,嚴格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審核,保障污水處理設施和“引沙入潁”、“引沙入黑”等生態治理工程的正常運轉。積極爭取和引導國債資金、社會資金進入水污染防治建設領域,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步伐,早日開工建設沙北二期、馬溝等污水處理項目,擴容舞陽污水處理廠,加快實施澧河飲用水源擴容和保護區上移工程。積極推進重點鄉鎮、規模養殖場等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全面提升農村垃圾集中化、無害化處理水平。健全環保經費保障機制,逐步增加環保工作經費的支出,支持提高環保監測、監察、應急等能力建設。
四、依法嚴格監管,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加強對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督促企業進行深度治理,依法嚴厲處罰和打擊違法排污行為。認真開展全市水污染源排查、登記工作,建立健全各類水污染源動態管理臺賬,實施對小型、分散污染源的有效監管。加強對“十五小”、“新五小”企業清查力度,嚴格按照標準予以取締。加強澧河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堅決禁止水源保護區內游泳、洗衣、網箱養殖等行為,確保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