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10-05來源:
34、人大代表如何開展專題調研?
專題調研是新修改的代表法規定的代表閉會期間活動的一種新形式。
代表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根據安排,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開展專題調研。”這一規定,明確了代表專題調研的內容和組織形式。
代表專題調研自2005年中央9號文件實施以來,在全國人大代表和一些地方人大逐步實踐,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當時的規定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統一安排,代表于每年年中進行一次專題調研,時間為一周左右。專題調研的題目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擬定,也可以由代表根據國家工作的大局和實際情況確定。代表專題調研的開展,對于豐富代表閉會期間的活動,密切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促進有關國家機關改進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人大代表如何開展專題調研,我個人認為,應該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認真選題。專題調研顧名思義是就某一個專門問題進行調研。因此,選好題目是前提。代表選題,主要是根據自己的職業、專業情況,根據一段時間內自己關注或有一定研究的問題,同時,也可考慮與自己所在的單位和人民群眾接觸的程度,進行選題。如自己是從事教育工作的,可以選擇教科文衛方面的題目,從事農村工作的,可選與農業、農村工作相關的題目。這樣,調研時容易收集了解情況,能夠深入進行研究。二是參加小組,深入調研。在調研的過程中,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廣泛聽取意見,了解真實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把握問題的實質。三是認真分析研究,提出自己的觀點。專題調研過程中,調研小組會集中對調研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討論分析,提出相應的對策和解決辦法,人大代表要敢于發表自己的意見和觀點,同時,要善于集思廣益,吸取調研成果,豐富自己的見解。四是要與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建議相結合。代表調研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通過對某個專門問題的調查研究,經過充分的討論,通過點、面結合的情況分析,提出對應之策和解決之道,形成高質量的調研成果,提供給有關部門決策參考或作為改進工作的依據。而這其中,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代表小組或者代表個人去粗取精、由表及里,形成高質量的議案、建議,提交代表大會會議或人大常委會,由有關單位依照法律規定交有關機關和部門研究辦理,從而產生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