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10-03來源:
29、人大代表如何進行持證視察?
代表法規定:“代表可以持代表證就地進行視察。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代表的要求,聯系安排本級或者上級的代表持代表證就地進行視察。”代表持證視察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代表必須隨身帶好代表證,以證明代表的身份。
二是就地就近進行視察。代表利用業余時間或結合工作在自己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范圍內進行視察。這樣做既減少了食宿等方面的不便,又能使這種視察成為代表的一種經常性活動。
三是代表視察的內容、單位、時間由代表自行確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協助代表聯系安排代表的持證視察。
四是代表持證視察的主要內容是了解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情況,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社會問題等。
五是代表持證視察一般到基層單位。在視察中,要密切聯系人民群眾,聽取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六是代表持證視察時,要遵守國家的保密制度和有關規定。
七是代表在視察中不直接處理問題,如果有意見和建議,可以書面提出,其中當地可以解決的,交當地人大常委會轉有關部門研究處理,需本級有關部門解決的,交本級人大常委會轉有關部門研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