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10-03來源:
10、人大代表在出席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前應作哪些準備?
新修改的代表法第七條規定:“代表應當按時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代表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會議的,應當按照規定請假。代表在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前,應當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為會議期間執行代表職務做好準備。”
從近些年的工作實踐看,代表會前應作的準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了解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情況下,縣級以上人大常委會,都會在代表大會召開前的一次常委會會議上,提出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建議議題,并且在代表大會召開前,依照法律規定的時間,發給代表關于召開代表大會會議的通知,包括會議召開的時間、建議主要議程等。
二是提前閱讀和參加討論有關會議文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代表大會召開前,代表將提前收到有關會議文件,包括政府工作報告草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草案和準備審議通過的法律(法規)草案等。代表應按照要求,認真閱讀,參加人大常委會組織或委托組織的討論。
三是深入群眾,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本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人民群眾的意見,通過參加視察、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密切聯系群眾,傾聽群眾呼聲,了解群眾的要求,并在認真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初步形成準備向代表大會會議提交的代表議案和建議稿。
四是全面了解情況,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從全局考慮、研究問題,正確認識和處理全局與局部、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的關系,使自己的審議發言和各種行使職權的工作,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使代表大會作出的決議決定,通過的法律(法規),更加體現人民群眾的共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