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10-02來源:
(2012年8月30日漯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通過)
任命:
晁旭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劉振寬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呂琪(女)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張衛東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第二庭庭長;
劉超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孫艷芬(女)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第一庭副庭長。
免去:
晁旭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第二庭庭長職務;
張衛東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劉超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孫艷芬(女)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滕寶成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薛發秋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董太云(女)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