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06-29來源:
——2012年6月28日在漯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次會議上
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趙順宗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3月14日,臨潁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王春華為臨潁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12年3月14日,舞陽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翟金林為舞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12年3月14日,漯河市郾城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袁冬為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12年3月15日,漯河市源匯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孫留喜為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12年3月11日,漯河市召陵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郁孟喜為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經審查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現提請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任命。
請予審議。
附:提請任命干部職務的說明。
提請任命干部職務的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規定和檢察工作需要,我向本次人大常委會提請任命:
王春華同志為臨潁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翟金林同志為舞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袁冬同志為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孫留喜同志為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郁孟喜同志為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王春華同志于2010年4月任臨潁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臨潁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12年3月14日選舉王春華同志為臨潁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翟金林同志于2007年4月任舞陽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舞陽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12年3月14日選舉翟金林同志為舞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袁冬同志于2010年4月任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漯河市郾城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12年3月14日選舉袁冬同志為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孫留喜同志于2007年4月任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漯河市源匯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12年3月15日選舉孫留喜同志為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郁孟喜同志于2010年4月任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漯河市召陵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12年3月11日選舉郁孟喜同志為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鑒于以上五名同志的情況,現提請:
王春華同志為臨潁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翟金林同志為舞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袁冬同志為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孫留喜同志為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郁孟喜同志為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請予審議。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